首頁 > > 禮儀資訊 > Q:如何替往生的家人取得死亡證明書?
因疾病在醫院往生:直接由院內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。 因事故往生:需先向轄區警察局報請檢察官會同法醫開立死亡證明書。 因疾病過往,接回家中斷氣,且醫院不開死亡證明書:先請醫院出示診斷證明書,再報請當地里長協助當地衛生所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。 因病或自然往生也可透過禮儀公司委請合格法醫開立死亡證明書。
Q:聽說新北市民七天內出殯,也可以減省費用,這也是真的嗎?
Q:我的家人即將往生,或者已經往生了,該怎麼辦?
Q:只能在殯儀館舉辦告別式嗎?
Q:聽說七天內火化,可以減省費用,是真的嗎?